关于评选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4年度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工程、
优秀安防产品、优秀安防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企业品牌力,全面提高全市安防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常州市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安防行业的技术创新,提升安防工程建设整体水平,贯彻执行安防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的管理,倡导系统、科学、合理、经济的工程建设理念,同时扩大宣传优秀诚信理念,并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常州市安防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4年度“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工程、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诚邀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准备相关材料,积极报名参与此次的评优活动。
活动将在报名结束后,由市协会组织专家委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出来后将在会员大会上颁发奖状奖牌,同时在常州安防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上报道宣传。
优秀安防奖项的评选项目时间为竣工日期在2025年1月前并已交付的安防工程。申报截至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望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到常州市安防协会,相关附件表格请至协会网站(www.czspia.com)“通知公告”栏或协会公众号通知里直接下载。
报名方式:公开接受报名,报名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协会邮箱,纸质材料盖章后请递交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瞿秋霞
手机:18915805727(微信同号)
座机:0519-86673500
邮箱:czspia@163.com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大厦1号楼413室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4年度优秀安防单位、优秀安防工程、
优秀安防产品、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全面提高全市安防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常州市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安防行业的技术创新,提升安防工程建设整体水平,贯彻执行安防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的管理,倡导系统、科学、合理、经济的工程建设理念,同时扩大宣传优秀诚信理念,并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常州市安防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工程、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二条 常州市“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工程、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贯彻“企业自愿申报,行业择优评选”的原则,评选在行业指导部门的指导下,由常州安防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诚信安防企业 、优秀安防工程、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评诚信安防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股权结构稳定,近三年来无股权变更情况;
3、近一年无合同违约情况;
4、近一年企业无行政处罚记录,涉诉案件不超过3件;
5、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近一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经济犯罪情况;
6、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并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五条 参评优秀安防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安防投资额100万以上本地的项目或本地企业在外地实施的项目,于近两年竣工(或完成)并验收合格(或完成);
2、申报项目有创新性、先进性、突破性及前瞻性等;
3、申报项目是由申报单位独立或在联合体中主导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完善、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及规范,无质量、安全事故;
4、该项目在设计、施工、管理制度和方法、新技术、新材料运用、新工艺推广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的做法;在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各管理环节取得显著成效,其成果和经验具有普遍推广和带动行业发展的意义;在数字技术应用创新上有显著成效和意义。
第六条 参评优秀安防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企业依法在江苏注册,有自主创新的生产技术和先进可靠的技术装备,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
2、申报产品须有合法注册商标,专利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
3、在常州地区应用,有良好的用户报告及行业知名度,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未产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4、产品服务与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第七条 参评优秀安防项目经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对安防事业有奉献精神的个人;在行业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从事安防行业工作满5年(以单位的任命书或社保缴纳为准)以上的个人;
3、有独立完成安防工程施工经验的个人,在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或建设中,未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4、近两年内有3个以上的典型安防项目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
5、申报常州市优秀项目经理由用人单位直接报送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近三年内所承担的安防类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可直接获得优秀荣誉。
第三章 申报评选程序
第八条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连同附件材料(内容要求附后)装订成册提交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收集。
第九条 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从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网站(www.czspia.com)通知附件中下载,并进行申报。
第十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资料符合评选要求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申报资料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终止评审。
第十一条 专家组对入围工程进行电话或现场复核,并征询用户及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工程评议、评分。
第十二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议、认定评审结论,确定获奖企业、签署意见,由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在协会媒体上进行公示后发布并报指导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公示期间,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承建的工程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有关连带责任的社会事件,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四章 评审纪律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撤消其评审资格,并在协会媒体上公布。
第十五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五章 表彰和其他
第十六条 被评为优秀安防单位、优秀安防产品、优秀安防项目经理的单位或人员由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通过协会媒体公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诚信安防企业
1、《申报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获得荣誉材料复印件;
4、银行诚信证明材料(征信证明);
5、税务诚信证明材料(完税证明);
6、企业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优秀安防工程
1、《申报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项目实施方案及主要图纸(系统原理框图、具有代表性的平面布置图、中控室布置图、生产流程图、软件总体构架图等);
4、设备选型表;
5、验收文件;
6、用户满意度报告(用户公章);
7、项目如果有创新,则提供创新成果报告(3000字以内,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等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质量、管理、数字技术应用等方面有创新特点的成果总结);
8、能够反映项目真实性、先进性的不同角度高清照片5张;
9、申报理由(2000字以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1)项目概况:设计、施工(或研发、生产)方案及实效;
(2)项目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组织、目标、制度和方法;
(3)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创新点、专利、著作权及关键方法或工艺;
(4)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申报优秀安防产品
1、《申报表》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产品的专利或知识产权证明;
4、申报产品销售量的证明;
5、申报产品简介和评价材料。
四、申报优秀安防项目经理
1、《申报表》一份;
2、担任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典型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或方案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完成等情况);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聘用申报人为项目经理的文件和社保证明;
5、担任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相关材料可从以下附件直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