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Changzhou Safe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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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3年度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产品、

优秀安防项目经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全面提高全市安防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常州市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安防行业的技术创新,提升安防工程建设整体水平,贯彻执行安防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的管理,倡导系统、科学、合理、经济的工程建设理念,同时扩大宣传优秀诚信理念,并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常州市安防协会决定于23年12月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现诚邀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办法准备相关材料,积极响应报名参与此次的评优活动。

活动将在报名结束后,由市协会组织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并采取听取业主单位的评价、现场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出来后在年会上颁发奖状奖牌,同时也将在常州安防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报道宣传。

优秀安防奖项的评选项目时间为竣工日期在2023年12月20日前、并已交付使用的安防工程。申报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0日。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望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到常州市安防协会。

报名方式:公开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请递交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瞿秋霞

手机:18915805727(微信同号)

座机:0519-86673500

邮箱:czspia@163.com。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琛大厦1号楼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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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2023年度优秀安防单位、优秀安防产品、

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全面提高全市安防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常州市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安防行业的技术创新,提升安防工程建设整体水平,贯彻执行安防领域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工程质量的管理,倡导系统、科学、合理、经济的工程建设理念,同时扩大宣传优秀诚信理念,并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常州市安防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二条  常州市“诚信安防企业、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评选活动,贯彻“企业自愿申报,行业择优评选”的原则;评选在指导部门的指导下,由常州安防协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诚信安防企业 、优秀安防产品和优秀安防项目经理”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评诚信安防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股权结构稳定,近三年来无股权变更情况。

3、近一年无合同违约情况。

4、近一年企业无行政处罚记录,涉诉案件不超过3件。

5、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近一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经济犯罪情况。

6、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并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五条  参评优秀安防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企业依法在江苏注册,有自主创新的生产技术和先进可靠的技术装备,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

2、申报产品须有合法注册商标,专利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

3、在常州地区应用,有良好的用户报告及行业知名度,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未产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4、产品服务与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第六条  参评优秀安防项目经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对安防事业有奉献精神的个人;在行业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从事安防行业工作满5年(以单位的任命书或社保缴纳为准)以上的个人。

3、有独立完成安防工程施工经验的个人,在所承担的工程设计或建设中,未因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4、近两年内有3个以上的典型安防项目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安防项目。

5、申报常州市优秀项目经理由用人单位直接报送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近三年内所承担的安防类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可直接获得优秀荣誉。

 第三章  申报评选程序

第七条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连同附件材料(内容要求附后)装订成册提交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收集。

第八条  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从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网站(www.czspia.com)通知附件中下载,并进行申报。

第九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资料符合评选要求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申报资料不符合评选要求的终止评审。

第十条  专家组对入围工程进行电话或现场复核,并征询用户及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工程评议、评分。

第十一条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议、认定评审结论,确定获奖企业、签署意见,由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在协会媒体上进行公示后发布并报指导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公示期间,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承建的工程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有关连带责任的社会事件,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四章  评审纪律

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撤消其评审资格,并在协会媒体上公布。

第十四条  参与审核、评审的工作人员,要坚持秉公办事,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五章  表彰和其他

第十五条 被评为优秀安防单位、优秀安防产品、优秀安防项目经理的单位或人员由协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通过协会媒体公布。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诚信安防企业

1、《申报表》一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荣誉材料复印件。

4、银行诚信证明材料(征信证明)。

5、税务诚信证明材料(完税证明)。

6、单位诚信承诺。

二、申报优秀安防产品

1、《申报表》一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产品的专利或知识产权证明。

4、申报产品销售量的证明。

5、申报产品简介和评价材料。

三、申报优秀安防项目经理

1、《申报表》一份。

2、担任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典型案例(内容包括项目或方案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资金、实施单位、项目完成等情况)。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聘用申报人为项目经理的文件和社保证明。

5、担任项目经理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

6、申报项目的合同。

7、申报人2寸彩色照片1张。


附件1:《诚信安防企业申报表》


附件2:《优秀安防产品申报表》


附件3:《优秀安防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件4:《企业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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